生命教育、生命态度教育、积极生命态度教育的内涵与关系
1.生命教育。
《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明确指出,学校要“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、挫折教育等”,“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、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,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”。
生命教育的内涵十分宽泛,可以从身心健康取向、生死取向、伦理取向、社会取向等角度出发去界定,也可以从手段、目标、内容、层次等角度去界定。总的来说,生命教育可以概括为帮助学生认识生命,促使学生敬畏生命、尊重生命、热爱生命的过程。
在中学阶段开展生命教育尤为重要。中学阶段是个体生命由孩童成长为大人的转折期,也是个体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,处于这一阶段的学生面临身心发展的多重矛盾。
一方面是现实经验缺乏,另一方面是独立意识增强;一方面是判断力不足,另一方面是容易冲动;一方面是现实生活挑战增加,另一方面是情绪易波动。这些矛盾都给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带来极大挑战。教育者应该促使学生学会应对这些挑战,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。
2. 生命态度教育。
生命教育是一个多元的集合概念,包括多个维度与层次,这使得实施生命教育的立足点也可以是多元的。而生命态度教育就是生命教育开展的一个更具体、更有效的切入口,它更关注学生后天态度的习得与行为的调整。
生命态度不仅包括个体对生命的感知,还包括由此引发的行为倾向。有调查发现,初中生对生命的态度有“漠视和自贱”的特征,而初中生对生命的消极态度又影响着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3. 积极生命态度教育。
积极生命态度教育是一种培育学生积极的生命态度的教育形式。积极的生命态度表现为个体能正确地认识生命,热爱生命,接纳生命的境遇,并能勇于追求和创造自己生命的价值,实现自己生命的意义。